养老保险未交满年限该怎么办?


当养老保险未交满年限时,有多种处理办法可供选择。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下养老保险的基本概念。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根据规定,一般需要累计缴费满15年,退休后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一种办法是继续缴费。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如果到了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没交够年限,可以接着缴纳,直到满15年为止。例如,老张到退休年龄时只交了10年养老保险,那么他可以继续缴纳5年,之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了。 第二种办法是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同样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一些长期在城市打工但未交满养老保险年限,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选择转入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在农村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障。 第三种办法是一次性补缴。不过,一次性补缴有一定的条件限制。有些地区规定,在特定的时间段内断缴的,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但这种政策各地差异较大,需要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比如,某地规定在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第四种办法是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不过,这种方式意味着放弃了未来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权利,需要谨慎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