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方拒绝签收民事调解书该怎么办?

我和对方有民事纠纷,经过调解达成了协议,法院也制作了民事调解书。但现在对方拒绝签收这份调解书,我很担心之前的调解成果白费,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想了解在法律上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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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调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对方拒绝签收民事调解书的情况时,我们需要先了解民事调解书的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是对双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就意味着,如果对方拒绝签收,那么该民事调解书就尚未生效。 当对方拒绝签收民事调解书时,并不意味着调解工作就前功尽弃了。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一般来说,法院会认为调解未达成,此时会及时对该案件进行判决。法院会重新审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按照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裁决。 对于当事人而言,如果对方拒绝签收调解书,也不必过于焦虑。一方面,要积极配合法院后续的审判工作,及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另一方面,要做好应对判决结果的心理准备,无论判决结果如何,都应当尊重并执行。 总之,对方拒绝签收民事调解书虽然会使调解程序出现波折,但并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处理,当事人可以依靠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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