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拆迁户手中买安置房5年了还没盖好该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您与拆迁户之间形成了安置房买卖合同关系。首先,我们要明确安置房买卖涉及到的一些法律要点。安置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一般来说,这类房屋的买卖受到一定限制,不过既然您已经与拆迁户达成了买卖协议,该协议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您这个案例中,拆迁户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向您交付安置房。现在房子5年都没盖好,这显然属于对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况。 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种方式是与拆迁户进行协商。您可以和对方沟通,了解房子未建成的具体原因,并要求对方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比如确定房子的具体建成时间,或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协商成功,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迁户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买卖合同、付款凭证等,以证明您与拆迁户之间存在买卖关系以及您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付款义务。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拆迁户承担违约责任,对方可能需要赔偿您的损失,包括您已经支付的购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等。 另外,您还需要关注安置房建设的合法性问题。如果安置房的建设本身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导致无法按时建成,那么您的权益可能会受到更大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总之,面对这种情况,您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