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在工作期间被车撞了该怎么办?


当环卫工人在工作期间被车撞了,涉及到多个法律关系和处理途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交通事故的角度来看,这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被撞的环卫工人应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的责任划分。之后,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赔偿不足,由肇事司机承担剩余部分。 其次,从工伤的角度来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环卫工人在工作期间被车撞,符合这一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环卫工人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在实际处理中,环卫工人可以同时主张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但有些赔偿项目,如医疗费等,不能重复获得赔偿。环卫工人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与肇事司机、保险公司或单位在赔偿问题上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