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保全的房子拍卖没人买该怎么办?

我有套房子被保全后拿去拍卖了,但是第一次拍卖的时候没人买。我不太清楚后续该怎么处理,是会一直降价接着拍吗,还是有其他解决办法,我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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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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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当保全的房子拍卖没人买时,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后续处理方式。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拍卖”这一概念,它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在房屋拍卖中,这是为了实现债权人的债权,将债务人被保全的房屋变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如果第一次拍卖流拍(即没人买),人民法院可以在三十日内再行拍卖。第二次拍卖时,会适当降低保留价。保留价就是拍卖的最低价格,如果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 若第二次拍卖仍然流拍,对于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每次拍卖的保留价都会在前一次保留价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降低,这个比例一般不得低于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要是第三次拍卖还是流拍,人民法院会在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变卖是指直接将财产以一定的价格卖出,不像拍卖那样需要竞价。经过六十日的变卖期,如果仍无人愿意购买该房屋,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房屋退还被执行人。 不过,如果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接受该房屋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该房屋交其抵债。同时,该房屋上负担的优先受偿权和其他权利会因抵债而消灭。总之,保全的房子拍卖没人买后,法律有一套完整的流程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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