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对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如果协议离婚时对方不同意,那么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首先解释一下什么是诉讼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是否离婚、财产怎么分、债务如何分担、孩子归谁抚养等这些问题上,没办法商量出一致的结果,然后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来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话,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首先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在诉状里写清楚离婚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立案后5日内会把起诉状副本发给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过被告不提出答辩状也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接着法院会确定开庭日期,并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法庭审理时会先进行调解,要是调解不成,就依法判决。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要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就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要递交上诉状,上诉状要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直接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再上诉。 相关概念: 管辖权:简单说就是哪个法院有权管这个案件,不同类型案件和不同地区的法院都有各自的管辖范围规定。 简易程序:针对一些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采用相对简单、快速的审理程序,一般3个月内审结。 普通程序:适用于比较复杂的案件,审理流程相对更规范、严谨,一般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