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起诉离婚,我该怎么做?


当对方起诉离婚时,你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应对: 首先,要积极面对,接收法律文书。法院会向你送达对方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件。这些文件很重要,上面有关于诉讼的关键信息,比如对方的诉求、开庭时间等,你要认真查看并按照要求的时间和方式做出回应。 接着,决定是否聘请律师。离婚案件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如果自己对法律不太了解,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可以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但请律师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你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案件的复杂程度来决定。 然后,收集和准备证据。证据在离婚诉讼中起着关键作用。如果你不同意离婚,你可以收集能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证据,比如你们的聊天记录、共同旅游的照片、亲朋好友的证言等。如果你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有不同意见,就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例如,证明财产归属的产权证书、银行流水,证明自己抚养子女更有利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 之后,按时参加庭审。庭审是解决离婚纠纷的重要环节,你要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在庭审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真听取对方的陈述和意见,合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些法律条文明确了离婚诉讼的程序和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