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被起诉但没钱还该怎么办?
我因为民事纠纷被对方起诉了,可我目前实在是没钱还。我特别担心会有很严重的后果,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该采取什么措施来应对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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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民事纠纷被起诉却没钱还的情况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 首先,要明白这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这就意味着,如果你确实当下没有能力一次性还清欠款,是可以和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的。在与债权人沟通时,要诚恳地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和还款意愿,争取对方的理解。 如果债权人不同意分期还款,坚持要求一次性还清,而你又确实没有能力偿还,那么案件进入到司法程序后,法院在审理查明你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能会判决你在有能力偿还时再履行还款义务。也就是说,等你之后有了收入或者有了其他可执行的财产,再按照判决进行还款。 要是债权人在获得胜诉判决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后发现你名下确实没有存款、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就不用还钱了,一旦你有了新的财产线索,债权人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外,在整个过程中,你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和债权人的合理要求,切不可采取逃避的态度。否则,可能会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会在很多方面受到限制,比如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还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对今后的生活和工作都会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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