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不付租金该怎么办?


当承租人不付租金时,出租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确相关的法律概念。在房屋租赁关系中,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是其基本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当承租人不支付租金时,出租人可以先采取协商的方式。友好地与承租人沟通,了解其不支付租金的原因。有可能是承租人遇到了暂时的经济困难,通过协商可以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比如延长支付期限、分期支付等。这种方式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维持良好的租赁关系。 如果协商不成,出租人可以进行书面催告。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这里的合理期限通常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比如可以在催告函中给予承租人15天至30天的时间支付租金。书面催告可以通过邮寄等方式进行,并保留好相关的凭证,以便后续作为证据使用。 若承租人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就有权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搬离租赁房屋,并支付拖欠的租金以及逾期利息。 如果承租人拒绝搬离,出租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出租人需要提供租赁合同、租金支付记录、催告函等相关证据,以证明承租人存在违约行为。法院在审理后,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判决承租人支付租金并搬离房屋,而承租人仍不履行判决,出租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