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结婚证想分开该怎么办?


在我国,未领结婚证而想“离婚”这种情况,需要区分不同情形来处理。 首先,要明确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进行结婚登记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也就是说,只有领了结婚证,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下想分开,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类似于领了结婚证的夫妻离婚。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能够协商一致,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出具调解书;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判决。例如在财产分割方面,会参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根据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会按照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确定抚养权归属。 而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领结婚证的,属于同居关系,而不是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想分开,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双方自行分开即可。不过,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还是需要妥善处理。在财产分割上,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就是说,谁出资购买的财产一般就归谁所有,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则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在子女抚养方面,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如果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总之,未领结婚证想分开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处理方式,涉及财产和子女问题时,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