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局立案了但还是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我之前因为公司拖欠工资去劳动局投诉,劳动局也立案了,可到现在公司还是没给我发工资。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拿到属于我的工资啊?我也不太懂法律流程,心里很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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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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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劳动局立案后用人单位仍不给工资的情况,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也指出,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在劳动局立案后,若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工资,我们可以先与劳动局沟通,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因为劳动局在立案后,会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我们可以询问劳动局是否已经对用人单位进行了调查,用人单位的态度如何,以及后续的处理计划。如果劳动局已经做出了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决定,但用人单位拒不执行,那么我们可以要求劳动局进一步采取措施。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也就是说,劳动局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若用人单位的行为涉嫌犯罪,还可以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另外,我们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当事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旦仲裁裁决生效,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工资的,我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我们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我们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事实。人民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判决,我们同样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总之,在遇到劳动局立案后用人单位仍不给工资的情况时,我们要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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