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离怎么办?
我和老公感情已经破裂,我提出离婚,但他死活不同意。我实在不想再和他过下去了,可又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想了解一下法律上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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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感情破裂女方提出离婚而男方不同意时,女方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实际操作中,女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判断是否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如果符合,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如果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但女方在判决不准离婚后 ,若符合法律规定的再次起诉条件,还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