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孩子归男方但被女方带走了该怎么办


如果离婚协议中孩子归男方,女方却把孩子带走了,男方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首先,这种情况女方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离婚协议一旦生效,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女方私自将孩子带走,违反了离婚协议的约定。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男方可以先尝试与女方沟通协商,心平气和地说明情况,要求女方按照离婚协议把孩子送回来。因为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对孩子的影响相对较小。 若协商不成,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当初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且判决书中明确孩子归男方抚养,男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女方将孩子归还。要是双方是协议离婚,男方则需要先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之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不过,由于涉及到孩子人身权利,一般不会直接强制把孩子从女方手中抢过来。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做出合理的判决,促使女方尽快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给男方。 此外,在整个过程中,男方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比如离婚协议书、双方沟通的记录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就是在当事人不主动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时,由法院通过强制的手段,比如查封财产、限制出境等方式,让当事人履行义务。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