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患者该怎么办?


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患者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处理。首先,要及时收集和保留证据。证据是处理医疗事故的关键,它能够证明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关系。例如,病历资料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它记录了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过程等信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此外,与医疗事故相关的实物,如药品、医疗器械等,也可以作为证据。 其次,患者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这是一种较为便捷和经济的解决方式。患者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自己的诉求,要求其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在协商过程中,患者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明确表达自己的要求。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赔偿协议。 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和责任程度。 患者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果患者对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不愿意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自己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 总之,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要及时采取措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理性对待问题,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