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有纠纷该怎么办?
我去医院看病,和医生在治疗方案上产生了分歧,后来治疗效果也不太理想,我觉得医院有责任,但医院不承认。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纠纷,是直接和医院闹,还是走法律途径?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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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医患之间产生纠纷时,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解决。 首先是协商解决。协商就是患者和医院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纠纷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一起商量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比较灵活,能节省时间和精力,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其次是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中立的第三方,来帮助医患双方解决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再者是行政调解。患者可以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依据相关规定对纠纷进行调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 最后是提起诉讼。如果前面几种方式都无法解决纠纷,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要求,医患纠纷诉讼也需遵循这些规定。 总之,在处理医患纠纷时,患者要保持冷静,选择合适的途径来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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