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如何界定?
我开车时不小心和别人的车刮擦了一下,当时心里一慌就直接开走了。后来越想越怕,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算不算是肇事逃逸。我想了解下,在交通事故里,到底怎样才会被界定为肇事逃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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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里,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撞了人或者撞了车之后,为了不承担责任而跑掉。 对于肇事逃逸的界定,要考虑主观和客观两方面。从主观方面看,逃逸者得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比如,明明知道自己撞了人,却害怕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然后选择逃跑。要是当事人不知道发生了事故而离开现场,就不能认定为逃逸。比如,车辆发生轻微刮擦,声音很小,司机没感觉到就继续开车走了,这种就不属于逃逸。 客观方面,得有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这里的逃离不一定是跑很远,只要是为了逃避责任离开了事故现场的核心区域,就算是逃离。像撞车后,司机没有停留处理事故,而是直接驾车离开,或者弃车逃离现场等情况,都符合这个特征。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在实际判断是否属于肇事逃逸时,需要综合各种因素。警方会通过现场勘查、调取监控、询问证人等方式来还原事故经过,确定司机是否有逃逸的故意和行为。要是真的发生了交通事故,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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