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护理遇到医疗事故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护士,在工作中遇到了医疗事故,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想了解遇到这种情况,从法律角度应该采取哪些正确的步骤,如何保障自己和患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后续出现更多的麻烦,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医疗事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护理工作中遇到医疗事故时,以下是一系列可以采取的步骤,并且这些步骤都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支撑。 首先是报告与调查。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所以护士一旦发现医疗事故,要尽快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医疗机构会展开调查,查明事故的经过、原因等情况。 其次是证据的封存和保管。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对于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要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检验。护士要配合医疗机构做好这些证据的封存和保管工作,这对于后续明确责任非常关键。 然后是协商与处理。如果患者和医疗机构愿意,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若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这个过程中,护士要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参与协商或应对诉讼。 最后是责任认定与处罚。如果经调查认定属于医疗事故,相关部门会根据事故的等级和情节,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不过如果护士在事故中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处罚可能相对较轻。护士要正确对待责任认定和处罚,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