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辞职赔偿要不到该怎么办?


当遇到被迫辞职赔偿要不到的情况时,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首先要明白,被迫辞职赔偿一般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明确,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步骤可以采取。第一步是协商解决。和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尝试解决赔偿问题。可以向单位说明法律规定以及自己的合理诉求,看能否达成一致。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第二步,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被迫辞职的相关证明等,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第三步,申请劳动仲裁。这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申请仲裁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四步,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作出判决。不过在起诉前,要确保已经完成了劳动仲裁这一前置程序。总之,在遇到被迫辞职赔偿要不到的情况时,要冷静处理,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