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怎么办,有加班工资吗?


在工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加班的情况,当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时,劳动者会面临诸多权益方面的疑问,下面为你详细解答。首先来了解一下每月加班时长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也就是说,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当遇到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的情况时,劳动者有相应的维权途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关于加班工资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所以,只要劳动者存在加班的情况,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总之,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劳动者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