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想看孩子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离婚了,孩子判给了对方。我很想念孩子,想多看看孩子,但是又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和途径去实现,也不清楚自己在这方面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所以想问问离婚后看孩子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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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望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利去看望孩子,这在法律上被叫做探望权。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一种身份权利。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如果双方能够友好协商,就探望孩子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协商好的内容去执行。比如,双方约定每周周末其中一天,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把孩子接到自己住处共同生活一天,这是比较常见且和谐的方式。 但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探望的具体方式和时间。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年龄、生活习惯、双方的实际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判决。例如,对于年幼的孩子,可能会判决短时间、较频繁的探望;对于年龄较大、有自己想法的孩子,法院也会适当尊重孩子的意愿。 此外,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这里的强制执行并不是对孩子进行强制带走,主要是对拒绝协助的一方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督促其履行协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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