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该怎么填?


年度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填写需要我们清楚各项的含义和填写依据。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填写步骤和相关依据。首先,资产原值是指企业取得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这里的历史成本,就是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所以在填写资产原值这一栏时,要依据企业取得资产的实际成本来填。其次,折旧方法。企业可以选择直线法、工作量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如果企业采用的折旧方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就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再者,折旧年限。税法对不同类型的资产规定了最低折旧年限。例如,房屋、建筑物,为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企业按照规定的折旧年限计算折旧并填写。然后,本期折旧摊销额和累计折旧摊销额。本期折旧摊销额是指本纳税年度内该资产计提的折旧或摊销金额;累计折旧摊销额是指从资产开始使用到本纳税年度末累计计提的折旧或摊销金额。填写时要准确核算。最后,纳税调整额。当会计上的折旧摊销金额与税法规定的扣除金额不一致时,就会产生纳税调整额。如果会计折旧大于税法允许扣除的折旧,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反之,则调减应纳税所得额。通过以上步骤,按照实际情况和税法规定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就能完成年度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