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该怎么填?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重要附表,它反映了企业资产折旧、摊销的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的差异情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如何填写该表: 一、表头项目 纳税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税款所属期间,一般是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按照税务登记相关信息填写。 二、行次填报 该表的行次根据资产类别设置,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油气勘探投资、油气开发投资等。纳税人需要根据自身拥有的资产情况,逐行填写相应的资产信息。 三、列次填报 1. 资产原值: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计提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或历史成本)的金额。一般按照资产的入账价值填写,这是会计核算上记录的资产初始价值。 2. 本年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不同的资产有不同的折旧、摊销方法,比如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会计上按照企业选定的方法计算得出当年的折旧或摊销金额并填写在此处。 3. 累计折旧、摊销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累计(含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就是从资产开始使用到当前年度为止,总共计提的折旧或摊销金额。 4. 税收折旧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允许税前扣除的本年资产折旧、摊销额。税收规定可能与会计处理不同,例如,税法对某些资产的折旧年限、方法有明确规定。如果会计折旧与税收折旧不同,就会产生纳税调整。 5. 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当会计折旧额大于税收折旧额时,纳税调整金额为正数,意味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当会计折旧额小于税收折旧额时,纳税调整金额为负数,意味着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纳税调整金额 = 会计折旧、摊销额 - 税收折旧、摊销额。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折旧、摊销方法和年限等做了具体规定。纳税人在填写该明细表时,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收折旧、摊销的计算,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此外,填写时要仔细核对资产信息和数据,避免出现错误导致税务风险。如果对某些资产的填写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