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案件中被告人下落不明怎么办?

我想和配偶离婚,但对方下落不明,我联系不上他。我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启动离婚程序,是直接去法院起诉吗?法院会怎么处理这种被告人找不到的情况呢?希望了解具体的解决办法。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里,如果被告人下落不明,您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来处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您可以向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后,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无论被告是否实际收到诉讼文书,法院都可以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不过,法院判决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虽然被告下落不明,但原告仍需向法院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双方分居的证明、对方存在重大过错的证据等。若证据充分,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另外,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满二年,您还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样,后续的离婚程序会相对更顺利一些。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