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医疗纠纷时医生改医嘱该怎么办?


当遇到医疗纠纷时医生改医嘱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依据。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医嘱。医嘱就是医生根据病人的病情和治疗需要,给护士和其他医护人员下达的治疗指令,像用药的种类、剂量、治疗方法等。医生随意更改医嘱这种行为可能会涉及伪造、篡改病历资料。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严禁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抢夺病历资料。如果医生擅自更改医嘱,导致病历资料被篡改,这是违反该条例的行为。 当发现医生改医嘱后,患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步,及时复印和封存病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患者要求封存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接到患者要求时起24小时内完成病历资料的封存和启封。通过封存病历,可以固定证据,防止医疗机构进一步篡改。 第二步,与医院进行沟通协商。向医院的相关部门,如医务科等反映情况,要求他们对医生改医嘱的行为作出解释,并提出自己合理的诉求,看能否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第三步,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他们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步,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篡改的病历可能会影响医疗过错的认定和赔偿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所以,医生改医嘱这种篡改病历的行为可能会被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