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货物被打开丢失物品该怎么办?
我网购了一批贵重物品,收到快递时发现包裹被打开,里面的部分物品丢失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找快递公司还是商家负责,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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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快递货物被打开且丢失物品的情况,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要保留证据。发现快递包裹被打开且物品丢失后,不要急于签收,应第一时间拍照或录像,记录包裹的外观、破损情况以及内部物品的缺失状况。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的维权至关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物证、视听资料等,这些记录的照片和视频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 接着,及时联系快递公司。告知他们包裹的异常情况,并要求他们进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不过,如果能够证明快递公司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邮件损失的,不适用上述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 若与快递公司协商无果,还可以联系商家。如果是网购的商品,在未确认收货之前,商品的所有权一般还属于商家,商家有义务协助解决问题。商家可根据与快递公司的运输合同追究快递公司的责任。 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可以向消费者协会、邮政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提供充分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遇到快递货物丢失的情况,要冷静处理,按照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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