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买卖中房屋被法院查封该怎么办?


在动迁房买卖过程中,如果房屋被法院查封,对于购房者来说无疑是一件棘手的事情。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应对办法。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法院查封房屋的原因。法院查封房屋通常是因为房屋的原产权人涉及到债务纠纷、违法犯罪等情况,债权人或者相关司法机关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从而导致房屋被查封。这就好比有人欠了别人钱不还,债主为了保证自己能拿到钱,就请求法院把欠债人的房子先封起来,不让他随意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动迁房买卖中,如果因为卖家的原因导致房屋被查封,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过户手续,卖家就构成了违约。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及时与卖家沟通。购房者要尽快联系卖家,了解房屋被查封的具体原因和情况。如果是卖家的个人债务问题导致的,要要求卖家尽快解决债务纠纷,解除房屋的查封状态。同时,要与卖家协商解决方案,比如是否可以延迟过户时间,或者是否可以提供其他担保等。 第二,申请执行异议。如果购房者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并且已经实际占有了房屋,只是因为客观原因未能办理过户手续,那么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第三,追究卖家的违约责任。如果卖家无法解决房屋查封问题,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购房者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卖家可能需要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房款,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购房者的损失,购房者还可以要求卖家赔偿损失。 第四,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如果与卖家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款、赔偿损失等。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房屋交接手续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总之,在动迁房买卖中遇到房屋被法院查封的情况,购房者要保持冷静,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购买动迁房时,购房者要谨慎选择卖家,了解房屋的产权情况和是否存在潜在的纠纷,以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