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关门了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当遇到店面关门还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资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受法律保护。 第一步,尝试与老板协商。虽然店面关门了,但你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老板,心平气和地说明情况,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或者通话录音,这些都可能成为日后维权的证据。如果协商成功,让老板写下还款计划,明确支付工资的时间和金额。 若协商不成,第二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政府部门。你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如果有)、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够证明你与该店面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拖欠工资事实的材料,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你提供的线索进行调查,如果查证属实,他们会责令店面老板支付拖欠的工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第三步,如果劳动监察部门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裁决。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内容。同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最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要保持冷静,依法依规行事,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