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职工薪酬应填借方还是贷方?
在做汇算清缴时,对于职工薪酬这一项不知道该填借方金额还是贷方金额。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规则和依据是什么,怕填错了影响汇算清缴结果,想知道正确的填写方式是怎样的。
展开


在汇算清缴时,职工薪酬填写借方还是贷方需要先明确汇算清缴的目的以及职工薪酬借贷方所代表的含义。 汇算清缴是企业在年度终了后,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对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进行计算和调整,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对于职工薪酬而言,在会计核算中,借方和贷方有着不同的意义。职工薪酬借方发生额通常反映的是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奖金等薪酬金额,也就是企业实际支出的薪酬款项;而贷方发生额则一般表示企业计提的职工薪酬,即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计算出来应支付给员工的薪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这里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所以,在汇算清缴填报职工薪酬时,一般应填写实际发生额,也就是借方发生额。因为只有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才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条件。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如果企业在汇算清缴所属年度计提了工资,但在汇算清缴结束前仍未发放,那么这部分未发放的计提工资在该年度汇算清缴时是不能扣除的,需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而对于在汇算清缴结束后发放的上一年度计提工资,按照相关规定,如果企业能够在规定的汇算清缴期内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该工资确实属于上一年度的合理支出,那么可以在实际发放年度扣除。 总之,在汇算清缴时,职工薪酬通常应填写借方发生额,但要结合实际发放情况和税法规定进行准确填报,避免出现税务风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