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职工薪酬税收金额如何计算?


汇算清缴职工薪酬税收金额的计算,是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项重要工作。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基本概念。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而税收金额,就是在税法规定下,允许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职工薪酬金额。 对于工资薪金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这里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发放的工资薪金是合理的,那么其税收金额就等于实际发生额。 职工福利费,根据上述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例如,企业当年实际发放工资薪金1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15万元,那么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税收金额为100×14% = 14万元,超过的1万元不能在当年扣除。 工会经费方面,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假设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为1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3万元,那么税收金额为100×2% = 2万元,超出的1万元不能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依据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比如企业工资薪金总额1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当年允许扣除的税收金额为100×2.5% = 2.5万元,超过的0.5万元可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总之,在计算汇算清缴职工薪酬税收金额时,要根据不同的薪酬项目,结合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分别计算出各项的税收金额,然后汇总得到总的职工薪酬税收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