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了烂尾楼该怎么办?

我买了一套期房,结果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房子烂尾了。现在我每个月还要还房贷,可房子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建好。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哪些合法的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应该怎么做才能减少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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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烂尾楼维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购房者遭遇购买的房子烂尾的情况,可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要明白相关的法律概念。烂尾楼是指由于开发商资金短缺、违规建设等原因,导致房地产项目无法按照预定计划完工并交付使用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与银行之间存在贷款合同关系。 从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合同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开发商给出解决烂尾问题的具体方案和时间表,例如确定复工时间、交付时间等。如果开发商有能力在短时间内解决资金问题并复工建设,那么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自己的权益。 若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考虑解除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购房者可以书面催告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如果开发商在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复工建设或者无法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购房者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从与银行的贷款合同角度来说,虽然房子烂尾了,但在没有解除贷款合同之前,购房者仍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不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当购房者解除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合同后,可以要求解除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剩余的贷款本息应由开发商承担。 此外,购房者还可以联合其他业主,共同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政府可能会介入调查,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督促开发商解决烂尾问题,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媒体曝光等方式,引起社会的关注,给开发商施加压力,促使其尽快解决问题。总之,购房者在遇到烂尾楼问题时,要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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