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错误的是哪种情况?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时,涉及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问题。我对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太清楚,看到很多不同说法,想知道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哪种说法是错误的,好准确处理税务。
展开 view-more
  • #增值税义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一个很重要的税务概念,它明确了纳税人什么时候需要承担缴纳增值税的责任。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相关情况。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收讫销售款项,指的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根据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例如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如果有说法与上述法律规定相悖,那就是错误的。比如,有人说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一定要货物发出才产生纳税义务,这显然与‘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这一规定不符,所以这种说法就是错误的。又比如,认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普通货物,只要收到预收款就产生纳税义务,而忽略了‘货物发出的当天’这个规定,也是错误的说法。总之,判断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说法的对错,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为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