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欠款该怎么办?


当公司倒闭出现欠款情况时,债权人需要明确自身权利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首先,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清算则是公司在终止过程中,了结公司债务,并在股东间分配公司剩余资产,最终结束公司的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倒闭后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要及时申报债权。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仍可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公司倒闭进入清算程序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清算组会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然后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如果公司倒闭时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债权人在面对公司倒闭欠款问题时,要及时申报债权,密切关注公司清算进展,同时留意股东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合法途径最大程度保障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