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该怎么办?


当公司宣布破产后,对于债务的处理是有一套明确的法律流程和规定的。首先,我们要了解公司破产的含义。公司破产,简单来说,就是公司已经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是处理公司破产事务的重要法律依据。当公司宣布破产后,会进入破产程序。第一步是要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指定管理人来接管公司。管理人的职责就是全面接管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公司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公司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等。 管理人接管公司后,会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和变价。这意味着要把公司的各种资产,像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进行详细的梳理和估价,然后将这些资产通过合法的方式变卖成现金。 接下来就是债务的清偿顺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不会波及到股东的个人财产。但如果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整个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也有相应的权利。债权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且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和进行表决。 总之,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的处理是一个复杂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过程,无论是公司、股东还是债权人,都要依据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