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债务纠纷该怎么办?


当夫妻离婚时遇到债务纠纷,首先要明确债务的性质,即区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因为不同性质的债务在离婚时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贷款买房,或者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所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先自行商量如何偿还债务,如果商量不好,就由法院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根据上述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都属于个人债务。对于个人债务,应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另一方没有义务帮忙偿还。 在处理离婚债务纠纷时,证据是非常关键的。当事人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债务的性质。比如,借条、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确定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同时,如果有证人能够证明债务的情况,也可以作为证据。 如果双方无法就债务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对债务的性质和偿还方式作出判决。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如实陈述债务的情况,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这样才能确保法院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