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发票过期了该怎么办?
我收到出版社给开的发票,当时没注意日期,最近要用的时候才发现已经过期了。我也不清楚这个发票过期的界定是怎样的,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张发票,是找出版社重新开,还是有其他办法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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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出版社发票过期后的处理办法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发票过期”的概念。通常来说,发票过期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认证期限,二是发票开具时间过长不符合财务报销规定。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超过认证期限(自开具之日起360天)未认证,按照规定,就不能再进行抵扣进项税额了。不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如果是客观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认证,比如发生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等情况,纳税人经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要是发票因为开具时间过长不符合单位财务报销规定,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和出版社沟通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所以从理论上讲,你有权利要求出版社重新开具发票。不过,出版社可能会要求你退回原发票,并且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操作,比如在财务系统中进行相应的冲红处理等。 此外,如果出版社拒绝重新开具发票,你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反映情况,税务机关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因为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税务机关有权对发票的开具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进行处罚。总之,遇到出版社发票过期的情况,要及时和出版社沟通协商,必要时寻求税务机关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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