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但负全责该怎么办?


当您在拥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情况下被判定为全责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是及时报案。在事故发生后,您应立即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来处理事故现场并出具责任认定书。同时,要在规定时间内(一般是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具体看保险合同约定)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详细情况。 接着是现场处理。如果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要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积极救助伤者。并且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和保险公司勘查人员前来。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移动车辆,比如妨碍交通,应做好标记,拍摄现场照片,记录车辆位置、碰撞部位、刹车痕迹等关键信息,以便后续定责和理赔。 然后是定损和理赔。保险公司会安排定损员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确定维修费用。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有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交强险的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就会启动商业险进行赔偿。商业险的赔偿范围和金额要根据您购买的具体险种和保额来确定。 在理赔时,您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事故责任认定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医疗费用发票(如果有人员受伤)、维修发票等。保险公司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按照约定进行赔偿。 最后,如果赔偿金额超出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总和,那么超出部分就需要您自己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所以,在整个处理过程中,您要积极配合交警和保险公司的工作,确保理赔流程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