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保管人侵吞或损坏遗产该怎么办?


当遇到遗产保管人侵吞或损坏遗产的情况时,继承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遗产保管人的义务。遗产保管人是指对遗产负有妥善保管责任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遗产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不得侵吞或者争抢遗产。这意味着保管人有责任像对待自己的财产一样小心地保管遗产,不能擅自将遗产据为己有,也不能因为自己的疏忽而导致遗产损坏。 如果发现遗产保管人侵吞遗产,也就是将遗产私自占有,这种行为是严重违法的。继承人可以要求保管人返还被侵吞的遗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如果保管人拒不返还,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返还财产。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管人返还侵吞的遗产。 要是遗产保管人损坏了遗产,根据法律规定,保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继承人可以要求保管人进行赔偿。赔偿的数额通常根据遗产的实际价值来确定。例如,如果损坏的是一件古董,需要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确定其价值,然后由保管人按照评估价值进行赔偿。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继承人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证明保管人侵吞遗产的证据可以是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明遗产损坏的证据可以是照片、鉴定报告等。这些证据将对维护继承人的权益起到关键作用。 总之,当遗产保管人侵吞或损坏遗产时,继承人要及时采取措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法律也会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让遗产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和被继承人的意愿进行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