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如果有争议该怎么办?


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当土地确权后出现争议时,可按以下步骤和方式解决: 首先,争议双方可以尝试自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就是指土地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的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争议。这是一种最基本、最常见的解决方式,它能快速、低成本地解决问题,并且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在土地争议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依据自愿原则,自主达成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调解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争议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这些调解机构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专业性,能够公正地进行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所以,在土地确权争议中,这些政府部门是可以介入调解的。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仲裁机构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相关程序和规则,当事人可以按照该法的规定申请仲裁。 最后,当事人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是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的最后手段。人民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土地确权后有争议时,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