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了离婚协议书对方反悔了该如何处理?

我和对方签了离婚协议书,本来都打算按这个去办离婚手续了,结果对方突然反悔。我现在挺迷茫的,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应对。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遇到对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又反悔的状况,我有什么办法维护自己权益,法律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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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签了离婚协议书对方反悔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双方还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此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夫妻关系还是存续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时,主要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这是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关键依据。同时,法院也会审查离婚协议里有关财产分割的条款,只要这些条款不违法,法院通常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按照协议来判决财产分割。比如,要是协议里写了“财产归各自所有,不互相主张权利”,法院会查看双方是不是真的各自实际占有、使用、管理自己的财产,如果确实已经实际履行了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就会认定财产分割有效,不再重新分割。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其次,如果双方已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签订的离婚协议就生效了。但要是对方反悔了,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不过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对方的诉讼请求,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一旦签订并办理了离婚登记,就应该遵守协议内容。但是,如果对方能够拿出证据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就会支持其诉讼请求,判决重新分割财产。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就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约定,通常不能随意反悔,只有出现不利于子女成长等法定情形时才可以变更。这是为了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避免因为父母随意改变约定而给孩子带来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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