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了离婚协议书后男方不去民政局离婚该怎么办?

我和男方已经签好了离婚协议书,本来都约好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了,可现在他突然变卦不去了。我是真心想结束这段婚姻,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怎样才能顺利离婚,想了解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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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签了离婚协议书,男方却不去民政局离婚,这种情况是比较棘手的,但还是有相应的法律途径可以解决。 首先要明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也就是说,仅签了离婚协议书并不代表婚姻关系就解除了,还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完成离婚登记流程才行。现在男方不去,那就意味着无法进行协议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您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例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分居的证据、遭受家庭暴力的医院诊断证明等)、财产状况的证据(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款明细等)、子女抚养情况的证据(孩子的出生证明、与孩子生活情况的材料等)。然后向法院递交起诉离婚的材料,待法院受理后,等待开庭审理,最终由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后领取离婚证,从而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对离婚纠纷进行审理和判决,通过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来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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