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已构成轻伤该怎么办?


当鉴定结果显示已构成轻伤时,涉及多方面的法律处理流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轻伤在法律上的概念。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但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意味着一旦鉴定为轻伤,加害方很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从处理流程来看,如果是在治安案件中,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并得知轻伤鉴定结果后,会对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询问双方当事人、证人,收集相关证据等。在调查清楚事实后,公安机关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立案。如果认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就会正式立案,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在刑事诉讼中,首先是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会继续深入调查犯罪事实,收集更多证据。之后案件会移送至检察机关,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决定公诉,案件就会进入审判阶段,由法院对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应承担何种刑罚作出判决。 除了刑事责任,加害方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双方可以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如果达成一致,可以签订赔偿协议。若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加害方进行赔偿。 对于加害方来说,如果希望从轻处罚,应该积极采取措施。比如主动向受害人赔礼道歉,表达悔意,争取受害人的谅解。同时,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重要的从轻处罚情节。此外,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对于受害人而言,要注意保存好与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等,这些证据对于主张自己的民事赔偿权利至关重要。同时,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提供真实的情况和线索,以便司法机关能够准确查明案件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