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问题不知道该怎么办怎么办?

我和伴侣在婚姻中出现了很多矛盾,比如经济方面、家庭琐事等,现在关系很紧张,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些问题,是该继续维持还是选择结束,也不清楚相关的法律程序,希望有人能给我些专业建议。
展开 view-more
  • #婚姻问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婚姻生活中遇到问题是很常见的情况,解决婚姻问题通常有协商和法律途径等方式。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些基本的婚姻法律概念。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婚姻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详细规定。 如果是婚姻中的一般性矛盾,例如夫妻之间因日常琐事产生争吵、在经济管理上有分歧等,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先尝试通过协商沟通来解决问题。沟通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尊重对方的意见和感受,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要是矛盾比较严重,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还可以寻求第三方的调解帮助。比如找双方信任的亲朋好友从中斡旋,或者向当地的社区居委会、妇联等组织申请调解。这些组织有专业的人员和经验,可以帮助夫妻分析问题,促进双方达成和解。 如果婚姻关系已经破裂,夫妻双方都认为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那么可以考虑离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