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为轻微伤该怎么办?
我跟人起了冲突,对方把我打伤,去做了司法鉴定,结果是轻微伤。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处理,是找对方协商赔偿,还是直接走法律程序?具体该怎么做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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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司法鉴定结果为轻微伤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首先,轻微伤是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从民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也就是说,受害者可以要求加害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双方可以先尝试自行协商赔偿事宜,就赔偿的项目和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司法鉴定报告、医疗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从行政角度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加害方进行相应的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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