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有按揭贷款,离婚时该怎么办?


在离婚时处理有按揭贷款的房屋,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虑。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而房屋在婚后购买且共同还贷的情况下,一般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按揭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有按揭贷款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处理。例如,双方可以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的贷款,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通常是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已还贷款金额、未还贷款金额等因素来确定。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如果房屋是婚后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的,法院可能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该方要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对于剩余的贷款,由取得房屋的一方继续偿还。但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那么房屋一般归婚前购买方所有,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购买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婚前一方付首付买了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婚前购买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购买方要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的计算方式可能会比较复杂,一般会考虑到房屋的购买价格、还贷情况、市场增值等因素。 在处理房屋按揭贷款和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还需要注意银行贷款合同的相关规定。因为一般情况下,变更贷款人需要银行的同意。如果未经银行同意擅自变更贷款人,可能会违反贷款合同的约定,导致违约风险。所以,在处理房屋问题时,最好先咨询贷款银行的意见,了解相关的手续和要求。此外,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以确保房屋产权的合法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