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是老公还的,离婚时该怎么办?
我和老公婚后买了房,房贷一直是他在还。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想知道这房子在离婚时该怎么处理,我有没有份,房贷又该怎么分担,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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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房贷由老公偿还,离婚时房产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要区分房产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便房贷仅由老公偿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该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老公用于偿还房贷的钱实际上也有妻子的一份贡献。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协商如何分割该房产以及如何处理剩余的房贷。若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则进行判决。通常可能会将房产判给一方,获得房产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同时继续承担剩余的房贷。 如果是老公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老公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所以,离婚时对于房贷由老公偿还的房产处理,关键在于房产的购买时间、登记情况以及是否有特殊约定等因素,并且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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