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遗嘱处理小产权房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也叫做“乡产权房”。 对于老人立遗嘱处理小产权房,在法律上,虽然小产权房没有完整的产权,但老人对小产权房所享有的居住、使用等权益是可以通过遗嘱进行处分的。 老人立遗嘱的方式有多种。第一种是自书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也就是说,老人自己亲自书写遗嘱,把自己关于小产权房如何处理的想法写清楚,签上自己的名字,再写上具体的日期,这份遗嘱就初步具备了法律效力。 第二种是代书遗嘱。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老人自己书写有困难,可以找他人代书,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还有录音录像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公证遗嘱也是一种方式,老人可以到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虽然小产权房可能因产权问题在公证时存在一定难度,但只要能证明老人对房屋享有相关权益,公证机构也会依法进行公证。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各种形式的遗嘱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最后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为准。 总之,老人立遗嘱处理小产权房,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遗嘱方式,确保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以保障遗嘱的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