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所欠员工的钱该怎么办?


当公司破产后所欠员工的钱的处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流程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概念。公司破产指的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对于员工来说,公司所欠的钱通常包括工资、经济补偿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表明,员工的权益在破产清偿中处于较为优先的地位。具体的处理流程如下:第一步,员工要及时申报债权。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员工作为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要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第二步,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和确认。管理人会对员工申报的债权进行调查和审核,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如果员工对清单记载的债权有异议,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员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步,进行破产财产分配。在完成债权申报和审查等工作后,破产财产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当破产财产足够支付时,员工所欠的工资、补偿金等会得到相应清偿。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此外,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员工还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比如,在公司出现经营困难可能破产的迹象时,员工可以及时与公司沟通,了解情况并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如果发现公司有恶意转移财产等损害员工利益的行为,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总之,公司破产后员工被欠的钱是有法律保障的,但员工也要积极主动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