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前保全但未审理该怎么办?
我申请了法院诉前保全,财产也成功被保全了,但是过了一段时间,法院那边一直没有进行审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也不知道自己的权益会不会受到影响,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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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诉前保全的概念。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它的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如果法院进行了诉前保全但未审理,可能存在多种情况。一种可能是你作为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没有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会解除保全。这种情况下,你若想继续保障权益,就需要及时提起诉讼或仲裁。 另一种可能是法院方面的原因导致未及时审理。比如案件较多,排期靠后等。此时,你可以主动联系法院,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了解未审理的原因。你可以通过拨打法院的诉讼服务热线、前往法院立案庭或相关审判庭等方式与法院沟通。若法院存在拖延等不当行为,你也可以向法院的监督部门反映情况,以促使案件尽快进入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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