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财产该怎么办?


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转移财产,这是对另一方财产权益的严重侵犯。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应对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转移财产。转移财产指的是在婚姻关系还存在的时候,一方通过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等不正当手段,试图减少另一方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得的份额。比如,偷偷把存款转到他人名下,私自出售夫妻共有的房产等行为都属于转移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一法律条文为受到财产转移侵害的一方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当发现一方转移财产后,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步,要尽可能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证据是维权的关键,常见的证据包括银行转账记录、房产交易合同、购物发票等。比如,如果发现对方有大额的银行转账,您可以到银行打印交易明细。第二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防止财产被进一步转移或损毁。在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下,您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此外,如果您还不想离婚,但又担心对方继续转移财产,也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的规定,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该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总之,在婚姻存续期间遇到一方转移财产的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收集证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