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所得税一年内有两个申报单位该怎么办?

我今年换工作了,所以一年内有两个单位给我申报个人所得税。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会对我的纳税有什么影响,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后续的税务问题,比如会不会导致重复征税,需不需要我额外做些什么申报之类的,希望懂的人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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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申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个人所得税一年内有两个申报单位时,其实在实际操作和法律规定上有相应的处理办法。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简单来说,就是你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的收入,达到一定标准后,需要向国家缴纳一部分税款。 对于有两个申报单位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相关实施条例,每个单位都有义务按照规定预扣预缴你的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是指单位在发放工资时,先按照一定的方法计算并扣除你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然后将剩余的工资发给你。这两个单位分别计算预扣预缴税款,并不会导致重复征税。 然而,在年度终了后,你需要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就是在一年结束后,把你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合并在一起,按照新的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 如果你在两个单位取得的收入,合并后适用的税率可能会提高,这就可能导致你需要补缴税款;反之,如果合并后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两个单位预扣预缴的税额之和,那么你就可以申请退税。你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渠道办理年度汇算,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你按照真实的收入情况准确缴纳个人所得税,避免多缴或者少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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